青光眼保健药,青光眼保健药有哪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青光眼保健药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青光眼保健药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青光眼有什么口服用药吗?
青光眼常用的口服药物有降眼压的醋甲唑胺片,口服药物是全身用药,一般情况下是不建议口服的,可以局部用药,常用的药物有马来酸噻吗洛尔滴眼液,布林佐胺滴眼液,曲伏前列腺素滴眼液等。能够局部控制眼压,不需要全身用药。用药以后定期到医院进行眼压检查。
青光眼高发季,眼药水究竟该如何选择?
青光眼是眼科常见疾病,对于该病大家是否了解?如何护理用药呢?下面和大家普及一下相关知识!
青光眼病如何定义?
青光眼是一组以视***萎缩及凹陷、视野缺损及视力下降为共同特征的疾病,病理性眼压增高、视神经供血不足是其发病的原发危险因素,视神经对压力损害的耐受性也与青光眼的发生和发展有关。在房水循环途径中任何一环发生阻碍,均可导致眼压升高而引起的病理改变,但也有部分患者呈现正常眼压青光眼。青光眼是导致人类失明的三大致盲眼病之一。
病因
治疗措施
1.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急性发作时要局部频滴缩瞳剂,同时联合应用β-肾上腺能受体阻滞剂点眼,口服碳酸酐酶抑制剂等以迅速降低眼压。待眼压降低,炎症反应控制后进一步考虑做激光切除或其他抗青光眼手术。2.慢性闭角型青光眼:初期可用缩瞳剂或β-肾上腺能受体阻滞剂局部治疗,若药物不能控制眼压或已有明显视神经损害者,需做滤过手术治疗。3.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可先试用药物治疗,局部滴用1~2种眼药控制眼压在安全水平,并定期复查。药物治疗不理想可用激光治疗,或做滤过手术,目前最常用的滤过手术是小梁切除术。4.先天性青光眼:婴幼儿型以手术治疗为主,可通过房角切开术、小梁切开术治疗;青少年型早期可与开角青光眼相同,药物治疗不能控制时,可做小梁切开或小梁切除术。5.继发性青光眼:治疗原发病同时,进行降眼压治疗,若眼压控制不满意,可针对继发原因做相应的抗青光眼手术治疗。
爱心提示:青光眼是我国主要致盲原因之一,而且青光眼引起的视功能损伤是不可逆的,后果极为严重。因此,青光眼的防盲必须强调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治疗目的主要是降低眼压,减少眼组织损害,保护视功能。
以上就是对于青光眼病的介绍和治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的健康知识,欢迎关注我们!
青光眼(glaucoma)主要是以视***萎缩以及凹陷、视野缺损、视力下降为共同特征的一种眼部疾病。其发病原因跟病理性的眼压增高、视神经供血不足等有关,如果在房水循环的途径当中其中有任何何一环发生阻碍,都可导致眼压的升高从而引起病理改变。青光眼是导致失明的眼病之一,据统计总人***病率为1%,45岁以后为2%。临床上根据病因、房角、眼压描记等情况将青光眼分为原发性、继发性和先天性三大类。
一般来说青光眼是不能预防的,治疗目的主要是降低眼压,减少眼组织损害,保护视功能。其中根据不同的青光眼类型治疗用药原则是不一样的。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1)急性闭角型青光眼 局部频滴缩瞳剂,联合应用β-肾上腺能受体阻滞剂,口服碳酸酐酶抑制剂以迅速降低眼压。
(2)慢性闭角型青光眼 可用缩瞳剂或β-肾上腺能受体阻滞剂,若药物不能控制或有明显视神经损害者,需手术治疗。
(3)先天性青光眼 婴幼儿以手术治疗为主,青少年早期可药物治疗,不能控制时可做切除术。
(4)继发性青光眼 主导治疗原发病,进行降眼压治疗,眼压不能控制时,可做相应的抗青光眼手术治疗。
狗狗青光眼吃什么药?
治疗方法: 1.降低眼内压用药的病处有效,后期效果差。可用1%可的松眼药,2%毛果芸香碱眼药,1次/6小时。
2.此后,改服二氯磺酞胺,以2.2-4.4毫克/千克体重,从1次/8小时过渡到1次/12小时。
4.原发性青光眼大部分都是双侧性,可以使用药物或手术方式治疗。
有青光眼能吃冠脉通片吗?
青光眼主要是由于眼压升高导致的视神经受损伤出现视力下降,治疗主要以降眼压药物治疗为主,眼压控制后,还需要通过手术进行治疗。与使用活血化瘀类药物是不发生冲突的,不会对青光眼造成加重的情况,建议不要盲目使用药物,最好在医师指导下用药治疗
青光眼怎么降眼压?
青光眼能将眼压控制在一个安全的范围内,对缓解病情起着重要作用。临床上,减轻眼压的主要方法是局部用药,或口服和静脉用药。有些顽固性重度高眼压,如果用这些方法不能缓解,可能需要青光眼手术。抗青光眼药物主要有几种:β受体阻滞剂、α受体激动剂、碳酸酐酶抑制剂和前列腺素衍生物。这四类药物是控制眼压最重要的药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青光眼保健药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青光眼保健药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lpbw.com/post/665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