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药当成保健药,致癌药当成保健药可以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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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的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的物质
保健食品调节人的机能,但只用于特定的人群,也不以治病为目的,保健品是不能代替药品,保健品吃多了也会有副作用的。
在批准文号上也有不同,药品在包装上能够看到的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H或者是字母ZSGBF等,再加上八位数字,它的意思是国家药监局批准生产上市销售的药品。
保健品在包装上能够看到药监局的批准文号或食健字G或者是J,再加上年号及流水号。其中字母G代表国产,字母J代表进口,或者是卫生部的批准文号卫食健字,再加上年号,加流水号。
二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第一、 使用方式不同:保健食品只能口服;药品可以有注射、涂抹等方式
第三、使用目的和国标都不一样。
熬中药的人,看见装中药的袋子里有带毒性的草药就扔掉,她做的对吗?
傻子,而且害人不浅,误了病人治病时机,同时还把治不好病,误病人的责任怪给医生,即是小人,又是坏人,应该抓起来,坐牢!
如同以西医为例:医生开方海洛英口服,他觉得海洛英是毒品,不给病人,而病人痛死后,责任归医生,还以正义自居。但他不知道海洛英是毒品,但是是以药品发明的,本身是镇痛,安神而存在的,***等功能,自然有一定医疗效果,而医生开这药自然是需要它的某种功效,借于治病,而他非医师,也非主治医师,私自更改医师处方给病人与谋财害命毫无差别!
合格的药剂师遇到这种情况只会与医师联系确认后按方给病人配药,而不是私自改方谋杀病人!
当然不对,中医药讲的是整体观念,辨证论治,理法方药,配方是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的,缺一味药整个处方的治疗效果和机理就发生变化了,包括剂量都不应该改变,所以不能随意扔掉某一味药。
标题有问题!毒性中药管理极其严格的!哪有这么容易买到?你想买也买不到!中医现在基本上都不愿意开毒性中药了,没有必要承担风险。就是极少数极少数需要使用毒性中药,医生需使用红色专用处方,签名盖私章,并要盖上医院的公章以后,才能够到药房购买,而且一般不超过三天剂量,同时药方由药店留存。
你这个亲戚太自私了,有毒性的需要久煎,对自己的岗位不负责,擅自把医生的药扔掉,患者还怎么能病好?应该直接开除。最讨厌擅自改方子的人,一个药工背着患者和医生改方子,这是违法的懂么。
中医说:药食同源,又说,是药三分毒。到底中药是否有毒?有没有副作用?
中医药物及人体都分寒热,生病时寒性的病症要用热药,热性的病症要用寒***,若用反了就是毒药,生活中很多食物是偏热性的,像高蛋白的蜂蛹、狗肉、羊肉等等都是热性的,很多体质偏热的人根本不敢多吃,吃了就起燥热、起热疹、冒鼻血反伤自身,还有很多气血干枯的老人也不敢多吃,吃了燥热甚至出现很严重的后果,而有些体质偏寒性的人吃了就有好处,但若这些体质虚寒的人经常吃一些苦寒的食物那就会使这些人身体出现各种病症,像苦瓜、香椿、苦菜等等都是寒性比较重的,药物食物寒热偏性比较重,***如不知道自己体质就少吃点,问题也不大,不能常吃,是毒还是药就看体质合不合,是药三分毒就是这么来的,剂量是关键,体质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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