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营销管理公告制度,保健食品营销管理公告制度内容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保健食品营销管理公告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保健食品营销管理公告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保健食品保质期满后多长时间?
六个月
第五十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自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1996年3月15日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为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保证保健食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卫生部于1996年3月15日令发布制定《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卫生部第46号令)。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院卫生行政部门对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说明书实行审批制度。
具体内容包括总则、保健食品的审批、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宣传、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罚则及附则等8部分。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自1996年6月1日起实施,其他卫生管理办法与《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不一致,以该办法为准。
保健食品追溯要求?
市场监管局日前联合市公安部门对本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及大型网络第三方平台开展集体告诫,要求生产企业以及电商平台全面建立产品追溯制度。
监管部门要求各相关企业要按照《北京市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百日行动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生产企业要建立完善全过程监管体系,严控产品质量,建立有效的消费争议解决制度,全面建立产品追溯制度;电商平台要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履行经营主体审查责任,建立保健食品风险警示制度,严控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全面落实电商平台产品可追溯。
市市场监管局此次开展的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百日行动,将对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的经营企业,以直销、会议营销和电话营销方式销售保健食品的企业,网络第三方平台以及近3年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等开展整顿。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开展生产经营行为、虚***夸大宣传行为、违法发布广告行为以及未按要求处理消费者合法诉求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保健食品营销管理公告制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保健食品营销管理公告制度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lpbw.com/post/16710.html